第一百五十九节 规范金融业体系(3)-《大国崛起之东方日不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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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首先是吸纳了一大批广州的银号、当铺和钱庄的东家或者掌柜加入货殖银钱公行,货殖银钱公行是一个公行,伍秉鉴是行首,当然也会有其他成员,行会中的成员称之为行东,行首也叫行董或者行总。

    这些人不负责具体经营,但有权提出建议和对重大决议投票,其实就是董事会成员。

    广州是有银行的,这个银行是银钱行会的意思,简称银行,康熙年间就建立了会馆。

    主要组成成员,就是这些银号、钱庄和当铺,每行选举行东十人加入货殖公行。

    这些都是中国传统的金融业形态,其中银号的经营业务是熔铸白银,明清实行的是古典银本位制度,白银的流通是不受限制的,包括熔铸、剪切等等;银号通过收集散碎银子熔铸等方式,赚取一定的额外钱息。提供的白银流通中的标准化服务业务。他们的作用类似于西方银行发行银行券的作用,是制作让市场接受的标准货币。各家银号的银锭形势也不一样,并不都是官银那种元宝型,还有船型,马蹄形等等形制,上面压上各个银号的炉号作为信用凭证。

    当铺的作用很简单了,就是银行中的抵押贷款业务,但比后世的银行要亲民的多,面向普通百姓,从旧衣服,到金银首饰,甚至房产都可以抵押。

    钱庄则主要是银钱兑换业务,由于货币管理很粗陋,就像阿姆斯特丹银行需要将欧洲几百个邦国流通的货币,先兑换称荷兰盾一样,钱庄是将各地流通的不同形制的银锭,欧洲流入的银元,日本流入的银判,跟官府标准的制钱进行兑换。他们进行的是汇兑业务。

    之前对这些行业的管理,还真没什么特别的办法,基本上可以说是合作。一方面货殖公行向他们提供低息资本帮助他们恢复和扩大业务,另一方面,则是通过他们扩张公行的业务,有些大额业务,他们做不了的,比如大商人抵押房地产,他们进行评估后没有足够多的资本,于是介绍给公行。或者因为银贵钱贱,钱庄积压了大量的制钱,却缺乏白银,影响经营,于是跟公行之间进行大额银钱交易。

    大家相得益彰,在商人身份的伍秉鉴主持下,他们跟公行的往来中也没有感到任何不适的地方,基本形成了公行作为他们背后大保人的角色。形成一定的合作和依赖关系。

    在银行业务稳定,深度融入广州商业网络的情况下,周琅这才让伍秉鉴着手铸钱,发行纸币等事宜。

    而这时候对金融业的管理就要深入一个层次,成为真正的管理而再是简单的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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